鼎丰公司破产债权确认案【(2024)湘0181民初6422号】,天地正律师所作为管理人应诉,一审全面胜诉。
2012年-2013年期间,王某作为股东向鼎丰公司提供借款2559万元。其以鼎丰公司逾期还款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21)浙07民初20号】。该院判决:鼎丰公司应清偿其借款本金2559万元及利息。
2023年5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鼎丰公司破产清算案【(2023)湘0181破3号】,指定天地正律师所担任管理人。
王某依上述生效判决申报普通债权92,450,106.34元。管理人审查后发现:其借款已通过股东会决议转化为资本公积金,确认其债权为劣后债权。
2024年6月5日,王某债权人新光集团向浏阳法院起诉鼎丰公司【(2024)湘0181民初6422号】,以其对王某享有合法债权、王某怠于行使其在鼎丰公司破产债权确认诉权为由,请求确认王某对鼎丰公司享有92,450,106.34元债权为普通债权。
7月25日,本案一审开庭。管理人依法答辩:股东会决议将资本公积金转回股东借款构成变相抽逃出资,在此情况下,股东债权应确认为劣后债权;王某在注册资本远不足以负担公司正常运作时,其作为股东未充实资本反而向鼎丰公司提供借款,将投资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即将股权投资转为债权投资,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其借款债权应认定为劣后债权。12月17日,浏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新光集团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胜诉,较好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审查同类股东债权提供了借鉴意义。
2012年-2013年期间,王某作为股东向鼎丰公司提供借款2559万元。其以鼎丰公司逾期还款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21)浙07民初20号】。该院判决:鼎丰公司应清偿其借款本金2559万元及利息。
2023年5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鼎丰公司破产清算案【(2023)湘0181破3号】,指定天地正律师所担任管理人。
王某依上述生效判决申报普通债权92,450,106.34元。管理人审查后发现:其借款已通过股东会决议转化为资本公积金,确认其债权为劣后债权。
2024年6月5日,王某债权人新光集团向浏阳法院起诉鼎丰公司【(2024)湘0181民初6422号】,以其对王某享有合法债权、王某怠于行使其在鼎丰公司破产债权确认诉权为由,请求确认王某对鼎丰公司享有92,450,106.34元债权为普通债权。
7月25日,本案一审开庭。管理人依法答辩:股东会决议将资本公积金转回股东借款构成变相抽逃出资,在此情况下,股东债权应确认为劣后债权;王某在注册资本远不足以负担公司正常运作时,其作为股东未充实资本反而向鼎丰公司提供借款,将投资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即将股权投资转为债权投资,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其借款债权应认定为劣后债权。12月17日,浏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新光集团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胜诉,较好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审查同类股东债权提供了借鉴意义。

(浏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