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侦查阶段
1.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为其及家属提供法律帮助;
2.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及案件基本情况;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收集、调取证据材料;
5.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处罚的书面辩护意见。
三、法院审判阶段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被告人无罪、罪轻、判处缓刑,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处罚的书面辩护意见。
四、民事、刑事交叉业务
1.代理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举报、控告;
2.代理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与协商、谈判、调解;
3.代理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4.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五、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1.为企业家个人担任刑事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防范和排查企业、个人日常工作或生活中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2.接受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3.协助企业及企业家制订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计划;
4.协助企业及企业家紧急应对刑事法律问题。
1.刘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刘某被指控贩卖冰毒1.06千克,一审取得无罪判决。
2.曾某某涉嫌受贿案--取得不起诉决定。
3.温某涉嫌职务侵占4000余万元案--取得不起诉决定。
4.梁某某涉嫌诈骗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5.李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不批准逮捕,取得缓刑判决。
6.徐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不批准逮捕,取得缓刑判决。
7.古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7余万元案--法定刑以下量刑,取得缓刑判决。
8.陈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成功取得不批准逮捕决定。
9.曾某某涉嫌挪用资金4000余万元案--取得不批准逮捕决定。
10.梁某某涉嫌6.5亿元贷款诈骗案--成功促使公诉机关将案件定性变更为骗取贷款罪,取得罪轻判决。
11.高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促使公诉机关将案件定性变更为开设赌场罪,取得罪轻判决。
12.刘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代理重审,改判。减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